浙江大学药学院是国人最早创办的现代高等药学教育院系之一,为中国现代药学和制药科技的发展培养了大量领军人物和专门人才。学院以“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战略为导向,以“明德弘药”为院训,以“为人类健康,创一流药学”为使命,创新办学理念,整合资源,汇聚人才,近年来实现了令人瞩目的跨越式发展。学院目前药学学科门类齐全,设有2个系和1个实验教学中心、6个研究所和3个研究中心,拥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药学专业学位博士点、生物与医药类别工程博士点和药学本科专业,形成了完善的高等药学教学和科研体系。药物分析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药理学为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通过不懈努力,浙江大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稳居全球ESI排名前1‰(全球第20位,2024年7月),U.S.News 全球大学排名第15位,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成绩斐然、创历史最佳成绩,以各项指标均为“显著”的优异成绩再次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药学学科已经跻身国际先进行列。
一、招生方式、选拔机制
学院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招收2025年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2025年,药学院计划在药学专业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生物与医药类别招收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工程博士研究生。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除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6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
3.WSK(PETS 5)达到合格标准。
4.雅思(学术类)5.5及以上。
5.新托福80及以上。
6.硕博连读考生已获得本校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
7.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获得前置学历学位。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以下简称对口支援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定向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其他英语成绩水平同上2-7所述。
1-3类型的英语成绩在2020年6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4-5类型的英语成绩(不认可家考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有效期。
浙江大学认可的母语为英语的国家:美属萨摩亚、澳大利亚、巴哈马、巴巴多斯、贝利兹、博茨瓦纳、加拿大、斐济、直布罗陀、加纳、圭亚那、爱尔兰、牙买加、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新西兰、尼日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新加坡、所罗门群岛、南非、冈比亚、汤加、英国、美国、赞比亚、津巴布韦。
(二)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直接攻博:已取得2025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就读的海外高校原则上同时进入主流世界大学排行前100位,本科阶段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3.5(按满分为4分核算)的中国籍(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在入学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硕博连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3.普通招考: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
由各招生专业(方向)材料审核工作专家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学术水平、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方面综合评审。如通过初审,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且符合学院的初试要求。
考生在报考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报考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和材料递交
(一)报名时间
1.直接攻博:获得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专业、方向,无须选择导师。相关方向及导师信息请见1。
2.硕博连读:2024年9月(春季入学)和2025年4月(秋季入学),考生根据学院通知,于规定时间完成线上报名。
3.普通招考:2024年10月18日9:00-11月18日20:00,所有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以及教育部“少民骨干计划” “对口支援高校计划” “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考生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报名通知。相关方向及导师信息请见附件1。
(二)材料递交清单和方式
1.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如下: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学习成绩单原件(直博考生提供本科阶段;硕博连读考生提供硕士阶段;普博考生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须授课单位盖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全文及检索证明、录用论文的全文及正式录用函复印件等。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两封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意见必须由专家本人撰写。
(7)定向就业考生需递交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硕博连读考生还需递交硕博连读报考表1份(线上报名后导出)。
(9)普博考生还需在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附件2):
①报考博士研究生信息登记表;
②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其中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论文);
③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1000字以内);
④前置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和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在读博士生报考需递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材料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
(1)直博考生:请在系统报名时上传相关材料,并在复试时提交专家推荐信纸质材料。
(2)硕博连读考生:参照学院通知,于规定时间完成线上报名后将报考材料交学院教学办公室241室。
(3)普博考生:请在浙江大学博士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及材料上传,并在复试时提交专家推荐信纸质材料。
五、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学院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相关材料评审与综合考核事宜。具体请见《药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直博考生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和综合考核时间为2024年9月中下旬;硕博连读考生考核安排请关注学院通知;普博考生材料审核结果公布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综合考核时间为2025年元旦后(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学费和特色奖助学金
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万元/生/年;奖学金参见《浙江大学药学院院设研究生奖学金简介》(附件3)。
七、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8208159 咨询邮箱:hzczywj@zju.edu.cn 袁老师
钉钉群:“25级浙大药学院考博咨询群”:32015004277
附件1:药学博士生导师信息全.xlsx
附件2:药学院博士生招生相关申请表格.zip
附件3:药学院院设研究生奖学金简介.pdf
附件4:药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pdf